玛格南图片社成立,将徕卡确立为纪实与街头摄影的核心工具。
1947年,亨利·卡蒂埃-布列松(Henri Cartier-Bresson)与罗伯特·卡帕(Robert Capa)、大卫·西摩(David Seymour)、乔治·罗杰(George Rodger)等七位创始人于巴黎共同创立玛格南图片社。布列松手持徕卡,以"决定性瞬间"理论重新定义了摄影的可能性。旁轴相机的安静、小巧让他得以贴近被摄者而不惊扰现场。玛格南的成立同时改变了摄影师与媒体的版权关系,使摄影师得以保留自己作品的所有权,深刻影响了几代纪实摄影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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